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按财政部要求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8]537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仪器设备、家具采购和验收入账工作,提高设备、家具资产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07月31日前在实验室设备处设备管理科领取的“南开大学固定资产(设备)入账凭证”第二联(样式参见附件1)和2018年05月31日前在家具管理科领取的“南开大学家具固定资产入账单”第二联(样式参见附件2)尚未报销的,请尽快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2018年12月31日后财务处将不再办理该类入账凭证的报账业务;
二、“设备家具管理系统”中填写的“经费账号”为采购审批环节的重要审批内容,一经审核,后续入账时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三、设备及家具(含低值设备家具)采购时按照《南开大学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须签订采购合同,设备及家具采购合同模板详见实验室设备处网站“下载专区”。经签字盖章的合同须在“提交建账验收申请”时上传备案;
四、提交“建账验收申请”时须确保设备、家具已经到货、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未验收合格的设备、家具一律不予办理建账验收手续;
五、仪器设备和家具标签是区分固定资产和低值资产的重要标识,同时也是实物和资产账目对应的唯一标识,资产清查、实物盘点和报废回收均需要依据标签来开展工作。各单位认真检查设备、家具是否已贴标签,如未按规定粘贴或标签毁损,请及时联系实验室设备处补打标签;
六、工作岗位变动人员请尽快完成原单位设备、家具资产的调拨工作,并联系实验室设备处办理单位变更业务,避免出现账目保管人和实物持有人不一致的情况。
联系方式: 设备供应科(23501558)
设备管理科(23503143)
家具管理科(23508120)
实验室设备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