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我校师生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创建和谐校园,膳食服务中心经研究决定,对津南校区食堂出售临时卡作如下规定:
1. 津南校区所有食堂即日起停止对外办理就餐临时卡等相关业务。
2. 已经办理就餐临时卡的校外人员可到各食堂办卡处进行退卡,也可将卡内金额使用完之后再办理退卡,但是不能再进行充值业务。
3. 我校师生可以凭工作证和学生证办理就餐临时卡及充值业务。
4. 我校务工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明由用工单位统一进行就餐临时卡办理及充值业务。
5. 根据市教委《高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检查表》第15条规定,售饭停止收取现金或以其他方式变相收取现金,各食堂(餐厅除外)禁止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方式收取费用。
请全校师生共同监督食堂工作,发现问题请与膳食服务中心及时联系,联系电话:85358384。
南开大学膳食服务中心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