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设备处关于仪器设备、家具搬迁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2浏览次数:34


搬迁学院负责人、教职工:

为了加强对我校国有资产的规范化、严格化管理,避免在新校区搬迁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实验室设备处就仪器设备、家具搬迁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仪器设备搬迁:

1、报废淘汰仪器设备:

由于仪器设备实行实名制管理,报废淘汰的仪器设备由保管人或设备管理员通过综合管理系统提交,设备管理员及时与设备管理科联系,设备管理科及时安排进行实物回收。

2、不可移动仪器设备:

对于仍保留在原放置地点的不可移动设备,请各单位设备管理员填写《留用设备暂存单》,《留用设备暂存单》一式三份,由学院、房产管理处及设备管理科各留一份(《留用设备暂存单》可从实验室设备处主页下载),由房产管理处、实验室设备处和学院进行实物清点交接。

3、大型仪器管理平台仪器:

对于大型仪器管理平台仪器搬迁,请仪器负责人在仪器停用前将仪器预约时段关闭,并将仪器状态修改为故障状态,同时修改新的放置地点,搬迁安装调试完成后联系设备管理科接入平台。

二、关于家具搬迁:

1、家具账目:

各单位的家具账目(含:动力中心木业组管理的2015年前的家具旧账和实验室设备处接手家具管理职能后建立的账目)已录入家具管理系统。

2、家具报废:

由于2015年前的家具旧账采集信息不完整、信息缺失等原因,账目只能落到各单位名下,不能落实到个人名下,由各单位家具管理员对本单位的报废家具进行汇总并在家具管理系统中提交报废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家具管理科批准后对报废家具进行回收。

3、家具调拨

对于仍有使用价值的家具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尽量调拨到公房接收单位使用,请各单位家具管理员填写《留用家具暂存单》,《留用家具暂存单》一式三份,由学院、房产管理处及家具管理科各留一份(《留用设备暂存单》可从实验室设备处主页下载),由房产管理处、实验室设备处和学院进行实物清点交接。

附件1南开大学家具管理系统家具报废、报失操作流程

设备管理科联系电话:23503143, 23508813

家具管理科联系电话:23508120


实验室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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